伦理审查申请指南/报告流程
一、提交伦理审查的流程
1.送审
申办者/研究者根据伦理审查申请/报告的类别,并按照本院“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资料递交清单”要求,向伦理委员办公室递交1套由主要研究者签字且申办方盖章的完整纸质版送审材料,并且向伦理委员邮箱发一份完整版电子版材料(PDF格式)。方案和知情同意书请注明版本号和版本日期。
2.受理
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对送审文件的完整性和要素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方能上会。通过形审后,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将通知申办者/研究者缴纳伦理审查费,并告知预定审查时间,并要求递交相关纸质版材料(具体参见前述递交清单)。本院按照递交材料先后顺序安排伦理会议。
3.接受审查准备
(1)办公室秘书会电话告知具体的会议时间和地点;
(2)主要研究者需要亲自到会汇报;若主要研究者因故不能到会报告,应事告知伦理委员会办公室,该项目将转入下次会议审查。
二、伦理审查意见反馈
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在做出伦理审查决定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将审查决定反馈给申办者/研究者。
如对伦理审查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向伦理委员会提交复审申请,与伦理委员会委员和办公室沟通交流。
三、伦理审查的费用
药物临床试验项目合同,应包括伦理审查费用。伦理审查费应在伦理委员会召开前交纳,以现金或支票或电汇形式交至我院财务处,并由我院开具正式发票。
四、伦理审查批件的领取
伦理委员会审批通过的项目,在确认缴纳伦理审查费后,可到伦理委员会办公室领取伦理审查批件,一般不超过伦理审查会后5个工作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27-82451763
邮箱:54788031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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