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举报须知:
1.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2.提倡鼓励实名举报,如实填写真实姓名及真实联系方式,以便医院纪委能详细、深入调查举报事实和处理情况反馈。医院纪委会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反映的主要问题,每个违纪事项分段书写,请尽量写明违纪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违纪事项、主要证据、涉及人员、涉及违纪金额等。如有证据,可附证据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