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2年医疗技术临床应用 评估与2022年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 评估结果
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定》的要求,为加强医疗技术的管理,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各医疗科室对2021-2022年常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2022年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开展了自评,评估内容包括患者适应症禁忌症、技术能力、质量与安全(并发症、医疗事故等)、环境与设备实施等,经医务处初审、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各委员评估审核、主任委员车彪院长确认后,结论如下:
1、我院2021-2022年开展的医疗技术科学、安全、有效、规范,符合医院执业许可证中诊疗科目范围,可继续开展,并制定2023年医疗技术目录。
2、我院开展的医疗技术无国家规定的禁止类技术。常规技术开展顺利、成熟,未出现需要停止开展的技术。
3、我院开展的限制类技术,按照要求进行了备案管理,其技术能力、质量安全、环境设备实施有保障,质量控制指标持续改进,临床效果良好,无严重不良反应和医疗事故,患者生存质量得到提高。
4、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限制类技术目录和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2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22〕6号)文件,我院2023年限制类技术目录为:国家级:人工智能辅助治疗技术、肿瘤消融治疗技术、体外膜肺氧合(ECMO)技术。省级:心血管介入诊疗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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