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医院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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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湖北省、武汉市有关医疗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单位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研究拟订本单位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五年规划等,报长江航务管理局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承担医院医疗、预防、保健、监控、康复工作的日常运营。负责医院科研、教学、交流合作等工作。
(四)承担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医疗应急处置、应急救护等工作。
(五)承担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对口医疗支援等公益服务工作。
(六)承担长江航务管理局系统急、慢性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预防、控制工作。
(七)承担长江航务管理局系统职工血吸虫病检查治疗,组织开展劳动防护、血防监测技能培训和健康教育等工作。
(八)承担长江航运特殊时段的医疗救护工作。
(九)负责本单位党务、群团、精神文明、廉政建设和财务、人事等管理工作。
(十)承办长江航务管理局及地方卫生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 2.党群办公室(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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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有关党务方面的政策法规和决策部署,拟订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负责医院党的建设、党务管理、党群口公文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并督导落实医院党委决策部署,开展党务公开工作;
(三)负责医院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及有关专项整治日常工作,组织并督导落实医院纪委决策部署,开展有关调查处理和监督执纪工作;
(四)负责医院工会、职代会日常工作;
(五)负责医院团委及青年日常工作;
(六)负责医院党委统战日常工作;
(七)负责医德医风日常管理教育监督和调查处理工作;
(八)负责医院精神文明、意识形态、文化建设、乡村振兴等日常工作;
(九)负责上级巡视巡察、党务监督检查考核等的衔接配合、院内协调和问题整改组织与督办落实;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 3.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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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组织拟订医院综合性行政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医院综合性材料、文稿起草工作;
(三)负责医院行政类公文管理和全院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院会议管理和重要行政会议、重大活动、调查研究组织及其决策部署事项督查督办工作;
(五)负责全院公务和外事接待、对外联络和行政印信、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工作;
(六)负责医院新闻宣传和政务信息管理工作;
(七)负责医院院务公开工作;
(八)负责医院信访接待与管理工作;
(九)负责医院目标责任制管理、值班安排和行政查房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 4.规划基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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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基本建设政策法规,拟订医院规划建设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编制实施医院总体发展规划、建设规划和年度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三)负责医院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
(四)负责医院基本建设项目招标采购及合同管理工作;
(五)负责医院基本建设项目施工组织及安全、质量、环保、进度、成本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医院基本建设项目交、竣工验收;
(七)负责医院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移交转固工作;
(八)负责医院基本建设项目资料归档工作;
(九)负责医院基本建设统计报表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 5.财务审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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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有关财经政策法规,拟定医院财务管理、审计监督规章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负责建立健全医院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并组织/监督实施;
(三)负责医院财务预决算编制、执行和分析并向职代会年度报告;
(四)负责医院资金收付业务、结算管理和流动资金管理,代管党费、工会经费;
(五)负责医院采购、招投标、经济合同职能管理;
(六)负责医院国有资产(含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价值管理;
(七)负责医院医药价格、会计核算、成本核算管理和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申报工作;
(八)负责医院内部审计监督并配合上级审计监督及其问题整改;
(九)负责医院财务报表编报和会计凭证、会计档案整理归档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 6.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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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上级有关组织人事政策法规,拟定医院组织人事规章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负责医院机构编制管理及评估、改革工作;
(三)负责制定实施医院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计划;
(四)负责医院干部教育培训、选拔任用和考核监督管理;
(五)负责医院工作人员招聘、调配、考勤、考核、奖惩和退休人员返聘管理工作;
(六)负责医院专业技术职称、岗位等级评聘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工作;
(七)负责医院劳动工资、绩效考核等薪酬福利与收入分配工作;
(八)负责医院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和组织人事报表编报工作;
(九)负责医院工作人员出国(境)备案管理及护照等证件保管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 7.医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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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医疗政策法规,拟定医院医疗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负责医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监测、控制、分析和考核管理工作;
(三)负责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和新技术项目管理工作;
(四)负责医院医师执业管理和医疗资源动态调配职能管理工作;
(五)负责协调医院重大抢救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六)负责院外会诊安排及参与多学科讨论;
(七)配合完成政府指令性医疗任务及专项业务检查;
(八)负责医院“三甲”创建及其维护工作;
(九)负责医院医疗数据收集整理、统计报告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 8.护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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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护理政策法规,拟定医院护理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负责拟定医院护理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医院护理质量与安全监测、控制、分析和考核管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医院护理质量考核、反馈与整改管理,督导医院护理服务工作;
(五)负责医院护理人员执业管理和护理资源动态调配职能管理工作;
(六)负责组织医院护理人员参与重大抢救和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
(七)负责医院护理技术管理、护理技能培训和专科护理队伍建设;
(八)负责推广应用护理新技术、新方法;
(九)负责医院护理数据收集整理、统计报告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 9.科研教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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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拟定医院科教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医院重点专科发展规划/计划;
(三)负责制定实施医院科研、教学业务计划;
(四)负责医院科研项目管理与成果转化应用、学术论文管理工作;
(五)负责医院教学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工作;
(六)负责医院继续教育项目管理、学术交流合作活动组织及在职医务人员进修培训管理工作;
(七)负责优秀科技人才计划项目申报与管理,配合科协相关工作及社会公益性活动;
(八)负责医院电子文献数据库更新、维护与管理;
(九)负责医院科研教学统计分析与资料归档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 10.医学装备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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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有关医疗器械、耗材(试剂)管理政策法规,拟定医院医学装备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医院医疗设备配备规划和年度采购计划,建立实施三级设备管理体系;
(三)负责组织实施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及报废全过程管理工作;
(四)负责医院医用耗材(试剂)、非医用耗材供应采购及出入库全过程管理工作;
(五)负责按计划开展医院药品采购和付款工作;
(六)负责组织落实医院医用计量装置(仪器)强制及非强制检定工作;
(七)负责医院办公用品采购及出入库管理工作;
(八)负责医院固定资产实物管理工作;
(九)协同医务处开展医疗器械、医用耗材使用质量和安全评价,提出质量问题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协助跟踪验证;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 11.医院感染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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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医院感染管理政策法规,拟定医院感染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负责医院感染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监测、分析、反馈和防控管理;
(三)负责医院感染发生状况调查、统计分析和报告处理;
(四)负责指导医院清洁、消毒灭菌与隔离、无菌操作技术、医疗废物管理和传染病的医院感染控制工作;
(五)负责医院职业卫生安全防护、预防和控制院内感染的培训和指导;
(六)负责医院感染暴发事件报告、调查分析和协调处理;
(七)负责参与医院多重耐药菌临床防控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八)负责审核消毒药械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器具相关证明;
(九)负责组织开展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科研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 12.公共卫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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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共卫生管理政策法规,拟定医院公共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医院传染病监测与上报,协助各级疾控中心开展传染病监测分析及疫情流行病学调查等处置工作;
(三)负责开展医院慢性疾病、死亡监测与管理,及时、准确上报;
(四)负责做好医院健康教育管理工作,督导、促进各临床科室开展公益性健康教育活动;
(五)负责做好医院食源性疾病、职业病等疾病监测和报告;
(六)负责督导完成医院疫苗接种任务和疫苗保管监督工作;
(七)负责开展医院公共卫生、传染病防制相关知识培训;
(八)负责督导医院无烟环境建设;
(九)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协调与处理;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 13.医疗保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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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医保基金管理政策法规,拟定医院医保基金使用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负责医院使用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医保协议执行与医保患者权益保护工作;
(四)负责职工工伤权益保护及其医疗服务规范工作;
(五)负责医院医保病历审查、用药检查和费用控制管理工作;
(六)负责医院医保费用结算、对账管理和调查统计分析报告工作;
(七)负责医院医保政策培训与执行监督;
(八)负责医保政策宣传与投诉处理;
(九)负责配合医保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及其问题整改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 14.信息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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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编制医院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拟定医院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监督实施;
(三)负责医院信息化建设、信息系统维护、信息资源管理工作;
(四)负责医院信息化硬件、软件和网络配置与运行保障;
(五)负责医院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六)负责医院网站建设与维护管理工作;
(七)负责医院信息化设备、软件系统操作培训;
(八)负责医院信息业务数据报表和技术分析工作;
(九)协同医院信息化硬件、软件系统资产管理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 15.医患关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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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医院医疗纠纷投诉受理和处置工作;
(二)负责医院医疗纠纷风险防控管理工作;
(三)负责医院医疗纠纷赔偿处理、诉讼事务工作;
(四)负责医院医疗纠纷分析和内部处理工作;
(五)负责医院医疗过错行为整改监督工作;
(六)负责医院重大医疗过失和事故报告工作;
(七)负责医院医疗纠纷防范化解培训和案例警示教育;
(八)负责医院医疗纠纷商业保险协调事务;
(九)负责医院医疗纠纷统计报表与资料整理归档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