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航运总医院2026年度 统一公开招聘(第二批)面试公告——交通运输部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第五批统一公开招聘
根据交通运输部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有关规定,按照长江航运总医院人员招聘工作安排,现就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围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笔试合格实际人数进行面试。报考1807岗位且通过报名审核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面试确认
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应于2026年5月7日17:00前将《面试确认单》(附件2)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422557247@qq.com,电子邮件标题格式:“岗位编码+姓名+确认参加面试”。
放弃面试的考生须填写《放弃面试声明》(附件3),于2026年5月7日17:00前将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422557247@qq.com,电子邮件标题格式:“岗位编码+姓名+放弃面试声明”。提交放弃面试声明的考生不再具备面试资格。
逾期未进行面试确认,也未按要求提交《放弃面试声明》(附件3)的考生,视同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三、资格复审
(一)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5月12日(周二)8:30-12:00,14:30-16:00。
2.地点:长江航运总医院脑科·外科大楼(1号楼)7楼人事处。
(二)资格复审提供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表》(登录交通运输人才测评网打印报名表原件,并手签名确认)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读学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登录教育部学信网下载打印);备案表或验证报告学科专业与岗位要求不完全一致但类同,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5.目前所取得的所有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岗位所要求的执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1803岗提供);
8.其他证明材料。
凡未在规定时间进行面试确认、参加资格复审或主动放弃面试资格、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全或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同岗位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延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笔试成绩相同者均参与递补,递补人员需符合笔试成绩合格线要求。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6年5月13日(周三)13:45开始入场,入场前完成抽签、报到等,14:15截止入场,14:30开始面试。
2.地点:长江航运总医院脑科·外科大楼(1号楼)21楼会议室。
(二)面试内容及方法
面试考核以评估实际工作能力为核心,采用结构化面试与现场考核相结合的一体化形式。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具体计算方式为: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80% +现场考核成绩×20%。每个岗位面试结束由考官现场评分,取平均值作为面试成绩。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面试成绩70分及以上的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其中1807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即为最终综合成绩。根据各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三)面试程序
1.报到。考生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纸质《应聘人员报名表》(登录交通运输人才测评网打印报名表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入场,未在规定时间内入场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抽签。各岗位考生抽签选择岗位面试顺序。各考生按报考岗位抽签选择个人面试顺序。
3.面试。考生根据抽签序号在工作人员引导下逐一进入考场、答题面试、退场。
(四)注意事项
1.严格遵守考试时间,按规定时段参加面试,并携带齐全规定的证件资料。未按时到场或证件资料不全者,将取消面试资格。
2.严格遵守面试纪律及考场规则,服从工作人员安排。严禁携带手机、包袋、纸笔等个人物品进入考场,进入考区前须将个人物品存放至指定区域。进入考区后,须在候考区等候面试,严禁在考区内随意走动、出入;遇特殊情况,须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
3.面试工作全面封闭式管理。考生进入考区后,严禁使用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4.严禁以任何形式打探、询问面试内容;面试结束前,不得向他人透露面试相关信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
5.面试时,应使用普通话作答,确保沟通清晰。
6.面试结束后,应按工作人员安排立即离场,不得在考场、候考区附近逗留。
7.面试结束后,请保持手机通讯畅通,以便及时联系后续事宜。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7-82451996、82451854
监督电话:027-82451663
附件:1.长江航运总医院2026年度统一公开招聘(第二批)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2.面试确认单
3.放弃面试声明
长江航运总医院人事处
2026年4月30日





